保险产品介绍

保险名称 祥龙航延险
保障内容 飞机意外伤害 40万;延误4小时 300元
保险期限 单次
承保年龄 0-80周岁
保费 20元

投保须知

【特别提醒】

*本保单只承担年龄在0-80周岁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不承担80周岁以上人员的保险责任。

*71-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的保险金额为保单所载金额的50%。

下列情形,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1:因被保险人自身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者航班取消的;

2:被保险人在预订航班或投保时就已经知道或合理推断应该知道可能发生保单载明的实际或更长时间延误、或航班取消的情形的;

3:原预定航班于起飞时间2小时之前(包括2小时)被取消的;

4:飞机原定出发时间不在保险期间的。

【免责申明】

若被保险人为同一旅行自愿投保由保险人承保的多个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包含相同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仅按其中保险责任保额最高者做出赔偿。交战与危险地带列表详见http://baoxian.pingan.com/dangerous_zone/war.shtml ,我司不承保被保险人因前往列表中载明的地带发生的保险事故。此列表每月更新,请在出行前务必仔细确认。

【信息披露】

1. 本计划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分支机构。

2. 本合同采用电子保险单形式承保,您可以通过登录www.pingan.com查询保单。

3. 本平台提供在线保单及发票下载,如您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请拨打平安销售支持热线:021-62803069,我们将以快递的方式寄送纸质保单或发票(需要您承担快递费用)。

4. 如需变更保单信息、咨询保险产品相关事宜、理赔信息,请联系平安保险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及投诉热线:95511。

5:理赔指南

1)95511电话报案

2)准备理赔材料,以下材料供您参考,具体以条款要求为准。

意外伤残需准备:门诊或住院病历、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

意外医疗需准备:门诊或住院病历、门诊或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及明细清单、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等;意外身故需准备:被报人身份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受益人与事故者关系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死亡证明(户口注销、殓葬证明)等

3)根据95511要求递交理赔材料

4)经资料审核有效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款10日内完成赔付

6.赔款将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名下的指定银行卡账户

7. 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取的第三方。

8.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保险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策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9. 保险产品销售区域范围:全国

保险名称 祥龙航空意外险
保障内容 飞机意外伤害 60万
保险期限 单次
承保年龄 0-80周岁
保费 2元

投保须知

【特别提醒】

*本保单只承担年龄在0-80周岁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不承担80周岁以上人员的保险责任。

*71-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的保险金额为保单所载金额的50%。

*每人限购1份,超出部分无效。

*无其他特别约定。

【免责申明】

若被保险人为同一旅行自愿投保由保险人承保的多个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包含相同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仅按其中保险责任保额最高者做出赔偿。交战与危险地带列表详见http://baoxian.pingan.com/dangerous_zone/war.shtml ,我司不承保被保险人因前往列表中载明的地带发生的保险事故。此列表每月更新,请在出行前务必仔细确认。

【信息披露】

1. 本计划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分支机构。

2. 本合同采用电子保险单形式承保,您可以通过登录www.pingan.com查询保单。

3. 本平台提供在线保单及发票下载,如您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请拨打平安销售支持热线:021-62803069,我们将以快递的方式寄送纸质保单或发票(需要您承担快递费用)。

4. 如需变更保单信息、咨询保险产品相关事宜、理赔信息,请联系平安保险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及投诉热线:95511。

5:理赔指南

1)95511电话报案

2)准备理赔材料,以下材料供您参考,具体以条款要求为准。

意外伤残需准备:门诊或住院病历、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

意外医疗需准备:门诊或住院病历、门诊或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及明细清单、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等;意外身故需准备:被报人身份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受益人与事故者关系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死亡证明(户口注销、殓葬证明)等

3)根据95511要求递交理赔材料

4)经资料审核有效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款10日内完成赔付

6.赔款将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名下的指定银行卡账户

7. 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取的第三方。

8.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保险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策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9. 保险产品销售区域范围:全国

保险名称 航空意外险经典款
保障内容 航空伤害意外保险 100万
保险期限 1-7天
承保年龄 0-80周岁
保费 20元

投保须知

【免责申明】

若被保险人为同一旅行自愿投保由保险人承保的多个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包含相同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仅按其中保险责任保额最高者做出赔偿。

【信息披露】

1. 本计划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分支机构。

2. 本合同采用电子保险单形式承保,您可以通过登录www.pingan.com查询保单。

3. 本平台提供在线保单及发票下载,如您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请拨打平安销售支持热线:021-62803069,我们将以快递的方式寄送纸质保单或发票(需要您承担快递费用)。

4. 如需变更保单信息、咨询保险产品相关事宜、理赔信息,请联系平安保险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及投诉热线:95511。

5:理赔指南 1)95511电话报案 2)准备理赔材料,以下材料供您参考,具体以条款要求为准。 意外伤残需准备:门诊或住院病历、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 意外医疗需准备:门诊或住院病历、门诊或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及明细清单、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等;意外身故需准备:被报人身份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受益人与事故者关系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死亡证明(户口注销、殓葬证明)等 3)根据95511要求递交理赔材料 4)经资料审核有效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款10日内完成赔付

6.赔款将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名下的指定银行卡账户

7. 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取的第三方。

8.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保险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策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9. 保险产品销售区域范围:全国